赏罚

下卷

中论 · 徐干

政之大纲有二,二者何也?赏罚之谓也。人君明乎(《御览》卷六百三十六作 于 )赏罚之道,则治不难矣。夫赏罚者(《治要》无 夫 字),不在乎必重,而在于必行。必行则虽不重而民(《御览》作 人 ,下同)肃( 肃 字原缺,据《治要》、《御览》补。程本、四库本作 惧 ,盖以意补),不行(《治要》作 必不行也 )则虽重而民怠,故先王务赏罚之必行也( 也 字原脱,据《治要》补)。《书》曰: 尔无不信,朕不食言。尔(《御览》作 汝 )不从誓言,予则孥戮汝,罔有攸赦。

天生烝民,其性一也。刻肌亏体,所同恶也;被文垂藻,所同好也。此二者常存而民不治,其身有由然也。当赏者不赏,当罚者不罚。夫当赏者不赏,则为善者失其本望,而疑其所行;当罚者不罚,则为恶者轻其国法,而怙其所守。苟如是也,虽日用斧钺于市,而民不去恶矣;日锡爵禄于朝,而民不兴善矣。是以圣人不敢以亲戚之恩而废刑罚,不敢以怨讐之忿而废庆赏,夫何故哉?将以有救也。故《司马法》曰: 赏罚不逾时,欲使民速见善恶之报也。 逾时且犹不可,而况废之者乎!

赏罚不可以踈(《治要》作 疏 ,下同),亦不可以数:数则所及者多,踈则所漏者多。赏罚不可以重,亦不可以轻:赏轻则民不劝,罚轻则民亡惧(《治要》作 不惧 ,无 民 字);赏重则民徼幸,罚重则民无聊(原注:一作 不聊生 。)。故先王明恕以听之(此五字原作 明庶以德之 ,据《治要》改。 王 字程本、四库本误作 生 ,余同底本),思中以平之,而不失其节也( 也 字原脱,据《治要》补)。故《书》曰: 罔非在中,察辞于差。 夫赏罚之于万民(《治要》作 人 ),犹辔策之于驷马也,辔策之( 之 字原脱,据《治要》补)不调,非徒迟速之分也,至于覆车而摧辕;赏罚之不明也(《治要》无 也 字),则(《治要》无 则 字)非徒治乱之分也,至于灭国而丧身。可不愼乎!可不愼乎!故《诗》云: 执辔如组,两骖如舞。 言善御之可以为国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