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将军妾

卷七

子不语 · 袁枚

苏州慕崇士,宰河南汲县。未遇时,馆京师任姓家,寓半截胡同。晚间独宿,灯下见物黑而毛,攫其书簏。慕手剑逐之,无所得。次晚,月下如厕,有女子冉冉来。慕疑主人婢妾,蹲不敢起。女竟不去,而冷风凄然。慕始惊惧,投以瓦,了不复见。慕踉跄归至书斋,则女子在床矣;军装持刀,容貌甚丽;呼之不应,驱之不去;召他人观之,皆不能见。慕遂病,呓语曰: 我明朝王将军妾也,久不得祭,故遣儿辈取食,汝以剑伤之;我亲来谢过,汝又蹲厕辱我。我故来索命。 同寓宾客俱为哀祈,女曰: 能以衣服车马送我归故乡,姑贷汝。 众如其言,慕苏醒。食粥未半晌,女又复来曰: 吾为汝辈所绐,衣服领袖并未裁缝,吾何以为衣耶?可速选缝人善治之。 众客愈骇,视所陈之衣,果未开折也。整治再拜,慕竟病除。三年,慕登进士,选河南汲县知县,路过开封,宿客店。店之西偏,扃室甚固,慕疑之。窥窗隙,见朱棺一口,横于中堂,凝尘数寸,棺之前和题曰: 王将军亡妾张氏。 慕大惊且悔,心郁郁不乐。薄暮,女果至,装束如前,曰: 昔妾逼君,妾之罪也;今君窥妾,妾之缘也。妾在此数十年,非取人见代,不能自拔于幽冥,故今夜来伴君。 慕大惧,连夜呼驺入城,告开封同寅,将求道士驱之。开封守令留饮达旦,翌早与共至店中,一书童自缢于床。守令怒,剖其棺,尸装束鲜浓,僵而不腐。焚之,竟无他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