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贵孙凤

卷十一

子不语 · 袁枚

阜阳王尹,遣家人刘贵偕役孙凤至江宁公干。凤素强悍,好管世上不平事。正月二日,贵邀凤晨饮淮清桥,凤于稠人中戟手骂曰: 新岁非索债之时,酒店非肆殴之地,渠可欺,我不可欺! 为扯拽卫护之状。同伴不解其故,方欲问之,凤忽瞑目云: 彼负我债,我迟至数十年,踪迹七千余里,今才获之。干汝何事,乃为放去?汝既放彼,汝当代偿。 语毕,自批其颊,众共持之。俄而口涎目瞪,颓然倒地,众舁之旋寓。

少顷苏云: 我入店见市中一人,额有血痕,状类乞丐,手捽一儒生讨债,捶吐交下。儒生不胜痛,遍向市人求救,无一应者。我心不平,忿然大骂。其人惊释手,儒生趋避我右。其人来夺,我拳挥之。格斗间,儒生遂走,不知所往。不料索债人遂为我祟,然彼时不备,故为所欺。今若再来,当痛捶之。 因以马鞭自卫。众见其无恙,稍稍散去,惟贵与同处。抵暮。凤语贵曰: 其人至门外矣。 方执鞭欲起,而手足皆若被缚,批颊詈骂如前。贵窘揖凤而言曰: 汝为何人?渠负汝何债,我当代偿。 凤曰: 我名王保定,儒生名朱祥,前世负我身价,非钱债也。本与凤无干,凤不合强预他人事,故我怒而凌之。承汝代偿,果丰,足我勾当,我即去;否则,并将及汝。 贵大恐,广集同伴,买冥镪数万。烧毕,乃向贵拱手作谢状曰: 十年后再获儒生,还须拉凤作证。 于是凤苏起,而神色散瘁,无复从前矫健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