冤鬼戏台告状
干隆年间,广东三水县前搭台演戏。一日,演《包孝肃断乌盆》。净方扮孝肃上台坐,见有披发带伤人跪台间作申冤状,净惊起避之,台下人相与哗然,其声达于县署。县令某着役查问,净以所见对。县令传净至,嘱净: 仍如前装上台,如再有所见,可引至县堂。
净领命行事,其鬼果又现。净云: 我系伪作龙图,不若我带汝赴县堂,求官申冤。 鬼首肯之。净起,鬼随之至堂。令询净: 鬼何在? 净答: 鬼已跪墀下。 令大声唤之,毫无见闻。令怒,欲责净。净见鬼起立外走,以手作招势。净禀令,令即着净同皂役二名尾之,视往何处灭,即志其处。净随鬼野行数里,见入一冢中:冢乃邑中富室王监生葬母处。净与皂将竹枝插地志之,回县覆令。
令乘舆往观,传王监生严讯。监生不认,请开墓以明己冤。令从之。至墓,开未二三尺,即见一尸,颜色如生。令大喜,问监生。监生呼冤,云: 其时送葬人数百,共观下土,并无此尸。即有此尸,必不能尽掩众口,数年来何默默无闻,必待此净方白耶? 令韪其言,复问: 汝视封土毕归家否? 监生曰: 视母棺下土后即返家,以后事皆土工为之。 令笑曰: 得之矣。速唤众土工来! 见其状貌凶恶,喝曰: 汝等杀人事发觉矣,毋庸再隐! 众土工大骇,叩头曰: 王监生归家后,某等皆歇茅蓬下,有孤客负囊来乞火,一伙伴觉其囊中有银,与众共谋杀而瓜分之,即举铁锄碎其首,埋王母棺上,加土填之,竟夜而成冢。王监生喜其速成,复厚赏之,并无知者。 令乃尽致之法。
相传众工埋尸时自夸云: 此事难明白,如要得申冤,除非龙图再世。 鬼闻此言,故籍净扮龙图时,便来申冤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