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光熊
直隶张光熊,幼而聪俊,年十八,居西楼读书。家豪富,多婢妾,而父母范之甚严。七月七日,感牛郎织女事,望星而坐,妄想此夕可有家婢来窥读书者否?心乍动,见帘外一美女侧身立,唤之不应。少顷,冉冉至前。视之,非家中婢也。问: 何姓? 曰: 姓王。 问: 居何处? 曰: 君之西邻。晨夕见郎出入,爱郎姿貌,故来相就。 张喜,即与同榻。此后每夕必至。
有家僮伴宿,女谓张曰: 小奴不宜在此,可麾令远宿,听唤再至。 张遣奴,奴不肯,曰: 每夜闻郎君枕席间妮妮软语,疑有别故。老主人命奴调护郎君,不敢远离。 张无奈何,以其言告女。女曰: 无庸,将自困。 是夕,奴未睡熟,被一物攫去,绳缚之,挂西园树上,奴哀号求郎主救命。女笑曰: 伊果知罪,远避即赦之。如敢漏泄,被老主人知者,将倍令受苦。 奴唯唯。实时绳解,奴已在地矣。居年余,张渐羸瘦,其父问奴,奴称郎处无他故,而意色惭沮。父愈疑,自至张斋前伺察。闻帐中有妇女声,蹋窗直入,揭帐无人,惟枕角有金簪一枝、山查花一朵。父念此地从无山查花,此必妖魅所致,怒将笞张。张不得已,以实告。父为迎名僧法官设坛禁咒。女夜间来哭谓张曰: 天机已泄,请从此辞。 张亦哀恸,临别问曰: 尚有相会期乎? 曰: 二十年后华州相见。 从此遂绝。
张随娶陈氏,登进士第,授吴江知县。推升华州知州,而陈氏卒。其父在家为续娶王某之女,送至华州官署。成婚却扇之夕,新人容貌,宛如书斋伴宿之人,问年纪,刚二十岁。或曰: 此狐仙感情欲而托生也。 语从前事,恰不记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