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遗·卷四·宥过
陈矫赦子
魏陈矫,为魏郡西部都尉。是时耕牛少,杀者罪至死。曲周民父病,以牛祷,县结正弃市。矫曰: 此孝子也。 表赦之。出魏志本传。旧集不载。
温恢嘉义
魏孙礼,为司空军谋掾。初丧乱时,礼与母相失,同郡马台求得礼母,礼推家财尽以与台。台后坐法当死,礼私导令逾狱,乃自首。既而,台曰: 臣无逃亡之义。 径诣刺奸主簿温恢。恢嘉之,具白太祖,各减死一等。出魏志孙礼传。旧集不载。
王承送归
晋王承,为东海太守。吏录一犯夜人,承问: 何处来? 云: 从师家受书还,不觉日暮。 承曰: 鞭挞宁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 使吏送令归家。出刘义庆世说,旧集不载。
袁彖恕罪
南齐袁彖,为庐陵王子卿咨议参军。子卿镇荆州时,南郡江陵县人苟将之弟胡之妇,为曾口寺沙门所淫,夜入苟家,将之杀沙门,为官司所检,将之列家门秽行,欲告则耻,忍则不可,实己所杀,胡之列又如此,兄弟争死。江陵令启刺史博议,彖曰: 将之、胡之,原心非暴。辩谳之日,义哀行路。昔文举引谤,获漏疏网;二子心迹,同符古人。陷以深刑,实伤为善。 于是兄弟皆得免死。出南史袁湛传,彖,其族孙也。旧集不载。
按:情苟可恕,过无大矣。孝子之杀牛,义士之逾狱,兄弟之争死,皆是也。如犯夜虽轻罪,苟务立威而不原情,亦岂能恕之?此可为宥过之鉴也。
韦丹限纳
唐韦丹,镇江西。有吏掌仓十年,数盈五十万,因覆量,欠负三千余石。悯之曰: 欠负如此,岂皆自取费用,必为权势所须。 乃令搜索家私文字验之,其分用名历具在。因谓诸吏曰: 汝等恃权势,以取索于仓吏,今其欠负,岂独赔填?今将贷汝之罪,可各据所得,限一月纳足。 皆顿首曰: 君侯以至明察下,准法合当刑责,既释重罪,填纳不辞。 仓吏由是得释。旧不著出处。盖唐人小说所载,今新唐书修入丹传。
按:侵盗官物,其入己,其与人,罪等耳。然入己之情,贪于货利,是君子所疾也;与人之情,迫于权势,是君子所矜也。夫州吏之胁取,仓吏之盗与,岂不知法?但幸其不败耳。以其可矜而宥仓吏,则不可独加州吏罪,故并宥焉。且欠负赔填,既已足矣,亦有可恕之道。则置而不问者,乃许其悔过,非纵恶弗治也。
张咏判行
张咏尚书,再知益州。先有百姓,告论官染院大破色料,偷瞒入己,禁四十余人,前政不能决。咏到,虑问,谓告事者: 汝是陈利便人。今一料官物,合使几何? 对曰: 使若干。 咏曰: 甚善。可作利便状来。 判令: 今后依所陈利便施行,不得有违。主典各杖六十,余并放。 见李畋虞部所撰语录。
按:染院色料,乃旧例定额,非主典大破。虽有宽剩,岂为偷瞒?但应言上而不言上,亦不得无罪尔。是故断杖六十。而干连人悉宥之,盖以罪不在彼也。吏或苛暴,则将劾大破之罪,理偷瞒之赃,无所不至矣。是安知君子宥过之道哉!
马亮纵囚(亲事官失金楪一事附)
马亮少保,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。吏有亡失官物者,械系妻子,干连数十百人。亮一切纵去,许其自偿所负,不逾月而尽输之。见本传。
按:丁谓丞相说:真宗朝,因宴,有亲事官失却金楪一片。左右奏云: 且与决责。 上曰: 不可。且令寻访。 又奏: 只与决小杖。 上曰: 自有寻访日限。若限内寻得,只小杖亦不可行也。 至尊守法尚尔,臣子理合如何?见丁晋公谈录。
胡则籍铜(刘承规一事附)
胡则侍郎,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,得吏所匿铜数万斤,吏惧且死。则曰: 马伏波哀重囚而纵之亡,吾岂重货而轻数人性命! 止籍为羡余。
按:刘承规留后,尝督封禅漕运。有铸钱监工匠,诉前后官吏盗铜瘗地仅数千斤。承规佯为不纳,密遣人发取送官,不问其罪。殆亦有伏波之意欤?
赵师民不问
赵师民龙学,知耀州。民有犯盐铁禁者,乃曰: 障其利而罪之,是罔民也。 一切不问
按:此诚仁人之言也。然稍宽之,斯亦可矣。若一切不问,则奸猾之民争出于此,顾将奈何?君子宥过,不当如是
姚涣却赏
姚涣大卿初监益州交子务时,发奸隐几万缗,主吏皆当死。涣请于使者,愿发其所欺而无及赏典,由是得全者众。涣,治平二年终于光禄卿。已上四事,并见本传。
李崇鞭巫(袁君正一事附)
已见释冤门。
按:梁袁君正,为豫章内史。性不信巫。郡有万世荣为巫师,君正小疾,主簿熊岳荐之,师云: 须疾者衣为信命。 君正以所著襦与之。事讫,取襦,云: 神将送与北斗君。 君正使检诸身,于衣里获之,以为 乱政 ,即刑于市而焚其神。一郡无敢行巫者。出南史袁湛传。君正,其族孙也。旧集不载。
是皆恶其妄言惑人故尔。情苟可责,恶无小矣,此之谓也。然王制云: 执左道以乱政,杀;假鬼神以疑众,杀。 李崇鞭笞女巫,虽亦有意惩恶,殆不知王制,故未能正法欤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