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边
夫制国者,必照察远近之情伪〔二〕,预祸福之所从来〔三〕,乃能尽群臣之筋力〔四〕,而保兴其邦家〔五〕。
〔一〕○铎按:驱民内迁,前二篇已斥其谬矣。非但不可迁也,更当劝民往实之。此篇阐发实边之要义。
〔二〕僖廿八年左传云: 民之情伪,尽知之矣。
〔三〕 预 下脱一字。说苑权谋篇云: 知命者预见存亡祸福之原。 吕氏春秋召类篇云: 祸福之所自来,众人以为命焉,不知其所由。
〔四〕庄子徐■鬼篇云: 筋力之士矜难。
〔五〕诗瞻彼洛矣云: 保其家邦。
前羌始叛,草创新起,器械未备,虏或持铜镜以象兵,或负板案以类楯,惶惧扰攘,未能相持。一城易制尔〔一〕,郡县皆大炽〔二〕。及百姓暴被殃祸,亡失财货,人哀奋怒,各欲报雠〔三〕,而将帅皆怯劣软弱,不敢讨击,但坐调文书,以欺朝廷〔四〕。实杀民百则言一,杀虏一则言百;或虏实多而谓之少,或实少而谓之多〔五〕。倾侧巧文,要取便身利己,而非独忧国之大计,哀民之死亡也〔六〕。
〔一〕御览三百五十七作 遑遽扰攘,未能相一,诚易制也 。
〔二〕后汉书西羌传论云: 永初之闲,群种蜂起。自西戎作逆,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。 诗六月云: 玁狁孔炽 ,毛传: 炽,盛也。 续汉书五行志云: 奸慝大炽。 王先生云: 郡县 下有脱文,宜言郡县不为意以至寇炽之事。
〔三〕 哀 当作 褱 ,与 怀 同。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: 人怀怒心,如报私雠。
〔四〕史记李斯传云: 高闻其文书相往来。 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: 调,发也。
〔五〕后汉书皇甫规传云: 羌戎溃叛,不由承平,皆由边将失于绥御,乘常守安,则加侵暴,苟竞小利,则致大害,微胜则虚张首级,军败则隐匿不言。 按规所言,乃永和时事,而情状正与此同。汉书王莽传田况上言亦云: 盗贼始发,其原甚微,非部吏、伍人所能禽也。咎在长吏不为意,县欺其郡,郡欺朝廷,实百言十,实千言百。朝廷忽略,不辄督责,遂至延曼连州。
〔六〕韩非子外储说左下: ●危曰: 公倾侧法令。 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: 闲者吏用法,巧文寝深。 赵充国传: 充国曰: 诸君但欲便文自营,非为公家忠计也。 按 便身利己 即贾谊传所云 见利则逝,见便则夺,有便吾身者,则欺卖而利之 也。
又放散钱谷,殚尽府库,乃复从民假贷,强夺财货。千万之家,削身无余,万民匮〔一〕竭,因随以死亡者,皆吏所饿杀也〔二〕。其为酷痛,甚于逢虏〔三〕。寇钞贼虏,忽然而过,未必死伤。至吏〔四〕所搜索剽夺〔五〕,游踵涂地〔六〕,或覆宗灭族,绝无种类;或孤妇女〔七〕,为人奴婢,远见贩卖〔八〕,至令〔九〕不能自活〔一0〕者,不可胜数也〔一一〕。此之感天致灾,尤逆阴阳〔一二〕。
〔一〕 匮 旧作 遗 。○铎按:下文 又遭蝗旱饥遗 ,又引周书 其民可遗竭也 ,误并与此同。唐人书 匚 或变作 ● ,见干禄字书。 匮 作 ● ,故误为 遗 矣。
〔二〕后汉书庞参传云: 比年羌寇特困陇右,供徭赋役,为损日滋,官负人责,数十亿万。今复募发百姓,调取谷帛,衒卖什物,以应吏求。外伤羌虏,内困征赋,县官不足,辄贷于民。民已穷矣,将从谁求? 西羌传云: 自羌叛十余年闲,兵连师老,不暂宁息。军旅之费,转运委输,用二百四十余亿,府帑空竭,延及内郡。边民死者,不可胜数,并、凉二州,遂至虚耗。
〔三〕后汉书南蛮传: 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,益州谚曰: 虏来尚可,尹来杀我。 王氏所言,正指就等。汉书王莽传云: 田况言: 今空复多出将率,郡县苦之,反甚于贼。 又云: 太师、更始合将锐士十余万人,所过放纵。东方为之语曰: 宁逢赤眉,不逢太师。太师尚可,更始杀我。 卒如田况之言。 意与此同。
〔四〕 吏 旧作 使 。
〔五〕方言云: 搜、略,求也。就室曰搜,于道曰略。 说文云: ●,入家搜也。 经典通用 索 。
〔六〕 游 当为 旋 。汉书王子侯表序云: 旋踵亦绝。 晁错传云: 前死不还踵 ,颜师古注: 还,读曰 旋 。旋踵,回旋其足也。 蒯通传云: 刘、项分争,使人肝脑涂地。
〔七〕王先生云: 孤 下当有脱字。 继培按:当作 幼孤 。史记司马相如传云: 幼孤为奴。 或云: 孤妇女,谓略取妇女,使之孤独也。 汉书南粤传文帝赐佗书云: 寡人之妻,孤人之子。 ○铎按:或说是。孤,使动词。
〔八〕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: 吏人遭饥乱,及为青、徐贼所略,为奴婢下妻,欲去留者,恣听之。敢拘制不还,以卖人法从事。 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: 旧律,盗律有和卖买人。
〔九〕 令 旧作 今 。
〔一0〕 活 旧作 治 。
〔一一〕 也 字疑衍。○铎按: 也 字当在 阴阳 下。
〔一二〕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: 臣闻军旅之后,必有凶年。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,薄阴阳之和,感天地之精,而灾气为之生也。 魏相传相上书亦用淮南语。
且夫士重迁〔一〕,恋慕坟墓〔二〕,贤不肖之所同也。民之于徙〔三〕,甚于伏法。伏法不过家一人死尔。诸亡失财货,夺土远移,不习风俗,不便水土,类多灭门,少能还者。代马望北,狐死首丘〔四〕,边民谨顿〔五〕,尤恶内留。虽知祸大〔六〕,犹愿守其绪业〔七〕,死其本处,诚不欲去之极。太守令长,畏恶军事,皆以素非此土之人,痛不着身,祸不及我家〔八〕,故争郡县以内迁〔九〕。至遣吏兵〔一0〕,发民禾稼,发彻屋室〔一一〕,夷其营壁〔一二〕,破其生业〔一三〕,强劫驱掠,与其内入〔一四〕,捐弃羸弱,使死其处。当此之时,万民怨痛,泣血叫号〔一五〕,诚愁鬼神而感天心。然小民谨劣〔一六〕,不能自达阙廷,依官吏家,迫将威严〔一七〕,不敢有挚〔一八〕。民既夺土失业,又遭蝗旱饥匮〔一九〕,逐道东走,流离分散〔二0〕,幽、冀、兖、豫,荆、扬、蜀、汉,饥饿死亡,复失太半〔二一〕。边地遂以丘荒〔二二〕,至今无人。原祸所起,皆吏过尔〔二三〕。
〔一〕 夫士重迁 当作 安土重迁 。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: 安土重迁,黎民之性,骨肉相附,人情所愿也。 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: 小人之情,安土重迁,宁就饥馁,无适乐土之虑。
〔二〕见救边篇注。
〔三〕王先生云: 于徙 疑 畏徙 之误。
〔四〕后汉书班超传云: 狐死首丘,代马依风。 文选古诗十九首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云: 诗曰: 代马依北风,飞鸟栖故巢。 皆不忘本之谓也。
〔五〕顿,读为 钝 。○铎按:方言十: 顿、愍,惛也。 谨顿,谓谨愿惛暗也。二字平列,又叠韵。
〔六〕 大 旧作 人 。○铎按:班禄篇: 乃用奢夸廓人 , 人 误作 大 ,犹此 大 误作 人 也。
〔七〕盐铁论论诽篇云: 绪业不备者,不可以言理。
〔八〕列女传魏曲沃负曰: 有祸必及吾家。
〔九〕 争 下当脱 坏 字。叙录云: 令坏郡县,殴民内迁。
〔一0〕汉书何并传云: 并自从吏兵追林卿。
〔一一〕诗十月之交云: 彻我墙屋。 赵策: 孟尝君曰: 毋发屋室。 按 发 字与上复,此当读为 废 。说文云: 废,屋倾也。 ○铎按:下 发 字不误,上 发 字当为 癹 。说文: 癹,以足蹋夷艹。 引春秋传曰: 癹夷■崇之。 今隐六年左传作 芟夷 ,杜注: 芟,刈也。 癹、芟义近。 癹民禾稼 ,犹言 刈民禾稼 耳。后汉书西羌传: 乃遂刈其禾稼,发彻室屋 ,即本此文,是其明证矣。 癹 作 发 者,世人多见 发 ,少见 癹 ,故 癹 讹而为 发 ,或改为 芟 ,班固答宾戏: 夷险发荒 ,一作 芟荒 ,尤其着例。此 癹 字若不误为 发 ,则校者亦必改为 芟 。古书有因字误,而转足考见旧本者,此类是已。夫屋可言发(盐铁论散不足篇 发屋卖业 是),而禾稼不可言发。汪不订上句之误,而辄改下读,盖泥于废、芟之本训,而适忘成十三年左传有 芟夷我农功 之文。故有待今日之补苴也。
〔一二〕汉书赵充国传云: 行必为战备,止必坚营壁。 吕氏春秋似顺论云: 往而夷夫垒 ,高诱注: 夷,平也。
〔一三〕汉书荆王刘贾传云: 入楚地,烧其积聚,以破其业。 高帝纪云: 不事家人生产作业。 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云: 劝人生业,为制科令,至于果菜为限,■豕有数。
〔一四〕○铎按: 其 犹 之 也。此言太守令长强驱其民,使与之入居内郡也。本书之、其多互用,上文 此之感天致灾 ,以 之 为 其 ,犹此以 其 为 之 矣。
〔一五〕诗雨无正云: 鼠思泣血。 叫号 见救边篇。
〔一六〕○铎按:汉书贾谊传: 其次廑得舍人 ,注: 廑,劣也。 周语: 余一人仅亦守府 ,注: 仅 犹 劣 也。 谨、廑、仅并字异而义同。
〔一七〕 威 旧作 灭 ,据程本改。韩非子六反篇云: 吏威严而民听从。
〔一八〕 挚 疑 违 ,字形相近而误。○铎按:二字形远,无缘致误。此疑当作 敢有不慹 。说文: 慹,怖也。 言敢有不惧耳。汪说失之。
〔一九〕 匮 旧作 遗 。○铎按:此篇 匮 误作 遗 ,凡三见。说详上。
〔二0〕吕氏春秋贵直论: 狐援曰: 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,而不知所处。 或云:此 东 疑 奔 之误。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: 生者则奔亡流散,幼孤妇女,流离系虏。 ○铎按:寇发于西,故人民东走,下文兖、豫、荆、扬,皆在并、凉之东也。 东 字不误。
〔二一〕后汉书冯衍传云: 四垂之人,肝脑涂地,死亡之数,不啻大半。 汉书高帝纪韦昭注: 凡数,三分有二为太半,有一分为少半。
〔二二〕意林云: 边境牛羊,不可久荒。 牛羊 即上文 太半 之误。 丘 旧作 兵 ,据叙录改。后汉书梁统后冀传云: 包含山薮,远带丘荒。 文选陆士衡叹逝赋云: ■城阙之丘荒。 隶释广汉太守沈子琚绵竹江堰碑云: 躬耕者少,溉田●● 。 ●● 即 丘荒 。按广雅释诂云: 丘,空也。 汉书息夫躬传 丘亭 ,后汉书庞参传 丘城 ,皆取此义。西羌传虞诩疏曰: 众羌内溃,郡县兵荒。 兵荒 疑亦 丘荒 之误。
〔二三〕后汉书西羌传云: 羌既转盛,而二千石令长多内郡人,并无战守意,皆争上徙郡县,以避寇难。朝廷从之,遂移陇西徙襄武,安定徙美阳,北地徙池阳,上郡徙衙。百姓恋土,不乐去旧,遂乃刈其禾稼,发彻室屋,夷营壁,破积聚。时连旱蝗饥荒,而驱踧劫略,流离分散,随道死亡。或弃捐老弱,或为人仆妾,丧其大半。 皆本此文。
夫土地者,民之本也,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〔一〕。且扁鹊之治病也〔二〕,审闭结〔三〕而通郁滞〔四〕,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,〔五〕故病愈而名显。伊尹之佐汤也,设轻重而通有无,损积余以补不足,故殷治而君尊〔六〕。贾谊痛于偏枯躄痱之疾〔七〕。今边郡千里,地各有两县,户财置数百〔八〕,而太守周回万里,空无人民,美田弃而莫垦发〔九〕;中州内郡〔一0〕,规地拓〔一一〕境,不能半〔一二〕边,而口户百万〔一三〕,田亩一全〔一四〕,人众地荒,无所容足〔一五〕,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。
〔一〕 开敌心 旧作 开垦 ,据意林改。叙录亦云: 今又丘荒,虑必生心。 列女传晋献骊姬云: 边境无主,则开寇心。夫寇生其心,民嫚其政,国之患也。 按晋语 开 作 启 。汉避景帝讳,以 启 为 开 。
〔二〕史记云: 扁鹊者,姓秦氏,名越人。
〔三〕汉书艺文志论经方云: 通闭解结,反之于平。
〔四〕素问六元正纪大论: 黄帝曰: 郁之甚者,治之奈何? 岐伯曰: 木郁达之,火郁发之,土郁夺之,金郁泄之,水郁折之。 滞 字旧脱,据意林补。淮南子俶真训云: 血脉无郁滞。
〔五〕素问三部九候论: 岐伯曰: 必先度其形之肥瘦,以调其气之虚实。实则泻之,虚则补之。
〔六〕管子地数篇云: 昔日桀霸有天下,而用不足。汤有七十里之薄,而用有余。伊尹善通移轻重,开阖决塞,通于高下徐疾之策,坐起之费时也。
〔七〕新书解县篇云: 天下非特倒县而已也,又类躄,且病痱。夫躄者一面病,痱者一方痛。 说文云: 痱,风病也。●,半枯也。 素问生气通天论云: 汗出偏沮,使人偏枯。
〔八〕汉书文帝纪二年颜师古注: 财 与 才 同。
〔九〕汉书刘屈牦传云: 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。
〔一0〕汉书司马相如传大人赋云: 在乎中州 ,颜师古注: 中州,中国也。 内郡 注见救边篇。
〔一一〕 拓 与 柝 同。
〔一二〕 半 旧作 生 ,孙侍御改。
〔一三〕 口户 疑倒。
〔一四〕王先生云: 全 当作 金 ,谓直贵也。古以一斤为一金。 继培按: 一 盖 不 字之坏。管子禁藏篇云: 户籍田结者,所以知贫富之不赀也。故善者必先知其田,乃知其人。田备然后民可足也。 不全 即 不备 之谓。○铎按:汪说近是。
〔一五〕荒 当为 狭 。商子算地篇云: 地狭而民众者,民胜其地。 来民篇云: 土狭而民众。 史记货殖传云: 地小人众。 又云: 土地小狭民人众。 盐铁论园池篇云: 三辅迫近于山河,地狭人众。 皆其证也。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: 今青、齐、兖、冀,人稠土狭,不足相供,而三辅左右及凉、幽州内附近郡,皆土旷人稀,厥田宜稼,悉不肯垦。今宜徙贫民不能自业者于宽地,此亦开草辟土振民之术也。 晏子春秋杂下云: 不得容足而寓焉。
周书曰: 土多人少,莫出其材,是谓虚土,可袭伐也。土少人众,民非其民,可匮〔一〕竭也。 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〔二〕。今边郡多害而役剧〔三〕,动入祸门〔四〕。不为兴利除害,有以劝之,则长无与复之〔五〕,而内〔六〕有寇戎之心〔七〕。西羌北虏,必生窥欲,诚大忧也。
〔一〕 匮 旧作 遗 。
〔二〕逸周书文传解云: 土多民少,非其土也。土少人多,非其人也。 又云: 开望曰: 土广无守可袭伐,土狭无食可围竭。二祸之来,不称之灾。 孔晁注: 政以人土相称为善也。 礼记王制云: 凡居民,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民。地邑民居,必参相得也。 尉缭子兵谈篇云: 量土地肥硗而立邑,建城称地,以城称人,以人称粟。三相称,则内可以固守,外可以战胜。 商子来民篇云: 地方百里者,山陵处什一,薮泽处什一,溪谷流水处什一,都邑蹊道处什一,恶田处什一,良田处什四。□此食作夫五万。其山陵溪谷薮泽,可以给其材,都邑蹊道,足以处其民。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。今秦之地,方千里者五,而谷土不能处二,田数不满百万,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,又不尽为用。此人不称土也。
〔三〕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: 幽、并、凉州户口率少,边役众剧。
〔四〕史记赵世家: 李兑曰: 同类相推,俱入祸门。
〔五〕○铎按: 有以劝之,则长无与复之 , 与 犹 以 也,互文耳。
〔六〕 内 旧作 门 。
〔七〕管子法法篇云: 期于兴利除害。 治国篇云: 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,故天下之民归之。所谓兴利者,利农事也。所谓除害者,禁害农事也。农事胜则入粟多,入粟多则国富,国富则安乡重家;安乡重家,则虽变俗易习,驱众移民,至于杀之,而民不恶也。此务粟之功也。上不利农则粟少,粟少则人贫,人贫则轻家,轻家则易去,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;上令不能必行,则禁不能必止;禁不能必止,则战不必胜,守不必固矣。 盐铁论未通篇云: 传曰: 大军之后,累世不复。 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,城郭有宇而不实,边郡何饶之有乎? 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: 四年不登,五年复蝗,民生未复。 徐乐传云: 间者,关东五谷数不登,年岁未复,民多穷困,重之以边境之事,推数循理而观之,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。不安故易动,易动者,土崩之埶也。 晁错传云: 陛下不救,则边民绝望,而有降敌之心。
百工制器,咸填其边,散之兼倍,岂有私哉?乃所以固其内尔。先圣制法,亦务实边,盖以安中国也。譬犹家人遇寇贼者,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,丁强武猛卫其外〔一〕。内人奉其养,外人御其难,蛩蛩距虚,更相恃仰,乃俱安存〔二〕。
〔一〕白虎通五行篇云: 丁者,强也。 论衡无形篇云: 身气丁强。
〔二〕吕氏春秋不广篇云: 北方有兽名曰蹶,鼠前而兔后,趋则跲,走则颠,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。蹶有患害也,蛩蛩距虚必负而走。 尔雅释地作 邛邛岠虚 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: 不恃仰人而食。 新书道德说云: 物莫不仰恃德。 论衡感类篇云: 功无大小,德无多少,人须仰恃赖之者,则为美矣。
诏书法令:二十万口,边郡十万,岁举孝廉一人;员除世举廉吏一人〔一〕。羌反以来,户口减少,又数易太守,至十岁不得举。当职勤劳而不录〔二〕,贤俊蓄积而不悉〔三〕,衣冠无所觊望〔四〕,农夫无所贪利,是以逐稼中灾,莫肯就外。古之利其民,诱之以利,弗胁以刑〔五〕。易曰: 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〔六〕。 是故建武初〔七〕,得边郡,户虽数百,令岁举孝廉,以召来人。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,廉吏世〔八〕举一人,益置明经百石一人〔九〕,内郡人将妻子来占着〔一0〕,五岁以上,与居民同均,皆得选举。又募运民耕边入谷,远郡千斛,近郡二千斛,拜爵五大夫〔一一〕。可不欲爵者,使食倍贾于内郡〔一二〕。如此,君子小人各有所利,则虽欲令无往,弗能止也。此均〔一三〕苦乐,平傜役,充边境,安中国之要术也。
〔一〕 诏书 以下,文有脱误。按后汉书丁鸿传云: 永元四年,代袁安为司徒。时大郡口五六十万,举孝廉二人,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,亦举二人。帝以为不均,下公卿会议。鸿与司空刘方上言: 凡口率之科,宜有阶品,蛮夷错杂不得为数。自今郡国,率二十万口,岁举孝廉一人;四十万,二人;六十万,三人;八十万,四人;百万,五人;百二十万,六人;不满二十万,二岁一人;不满十万,三岁一人。 帝从之。 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: 幽、并、凉州,户口率少,边役众剧,束修良吏,进仕路狭。抚接夷狄,以人为本。其令缘边郡,口十万以上,岁举孝廉一人;不满十万,二岁举一人;五万以下,三岁举一人。 ○俞樾云: 依文诠解,亦自可通。后汉书丁鸿传: 自今郡国,率二十万口,岁举孝廉一人。 又和帝纪: 令缘边郡,口十万以上,岁举孝廉一人。 是汉制举孝廉,内郡与边地不同。此文则合并言之。 诏书法令,二十万口 ,此以内地言也; 边郡十万 ,此以边地言也;其下云 岁举孝廉一人 ,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。如分别言之,当云 诏书法令,郡国二十万口,岁举孝廉一人;边郡十万口,岁举孝廉一人 ,则文义自明矣。 员除世 句, 世 乃 三十 二字之误。 除 疑当为 际 。淮南原道训: 高不可际 ,注曰: 际,至也。 际 与 至 一声之转。以 际 为 至 ,盖汉人语。 员际三十,举廉吏一人 ,言满三十员,则举一廉吏也。下文云: 廉吏世举一人 , 世 亦当为 三十 。 ○铎按:俞说是。 世 即 卅 之讹。说文: 卅,三十并也。 述赦篇: 令世岁老古时一赦 ,浮侈篇: 或丁夫世不傅犁锄 , 世 字误与此同。
〔二〕毛诗卷耳序云: 知臣下之勤劳。 汝坟郑笺云: 贤者而处勤劳之职。
〔三〕 不 字旧脱,据程本补。新语术事篇云: 道术蓄积而不舒。 吴越春秋: 伍子胥曰: 平王卒,吾志不悉矣。
〔四〕汉书杜周传云: 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 ,颜师古注: 衣冠,谓士大夫也。 说文云: 觊,●幸也。 小尔雅广言云: 觊,望也。
〔五〕 利其民 之 利 当为 理 。理,治也。襄廿六年左传云: 古之治民者,劝赏而畏刑。 杜注: 乐行赏而惮用刑。 ○铎按: 利 当为 制 ,涉上下文二 利 字而误。 制 本作 ● ,故与 利 恒相乱,边议篇: 易利御寇 ,旧讹 制 ,卜列篇: 奉成阴阳而制物 ,旧误 利 ,其比也。 制民 与篇首 制国 义近。书吕刑: 折民惟刑 ,一作 制民惟刑 ,陶潜四八目引同,此古言 制民 之证。
〔六〕观象辞。
〔七〕后汉光武纪元。
〔八〕○铎按: 世 当为 卅 ,说见上。 人 程本作 又 ,讹。
〔九〕○铎按:上文 边郡举孝一人,廉吏卅举一人 ,皆言口率,不言其秩,疑此 百石 当为 百户 ,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,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,所谓权宜之计也。
〔一0〕 占 旧作 召 。史记田叔传云: 因占著名数,家于武功 ,索隐云: 言卜日而自占着家口名数,隶于武功,犹今附籍然也。 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: 流民自占八万余口 ,颜师古注: 占者,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。 二家说 占 字各异,颜氏得之。○铎按:小司马以 家 为 家口 亦误。说文: 家,居也。 言居于武功也。列子天瑞篇: 国不足,将嫁于卫 ,家、嫁古字通。
〔一一〕汉书百官公卿表云: 爵九级,五大夫。
〔一二〕 可 疑 其 之误。 贾 读为 价 。墨子号令篇云: 牧粟米布钱金,出内畜产,皆为平直其贾,与主人券书之。事已,皆各以其贾倍赏之。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。欲为吏者许之。其不欲为吏,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罪人者,以令许之。 此文本于彼。
〔一三〕 此均 二字旧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