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公

卷二

聊斋志异 · 蒲松龄

陕右某公,辛丑进士,能记前身。尝言前生为士人,中年而死,死后见冥王判事,鼎铛油镬,一如世传。殿东隅设数架,上搭猪羊犬马诸皮。簿吏呼名,或罚作马,或罚作猪,皆裸之,于架上取皮被之。俄至公,闻冥王曰: 是宜作羊。 鬼取一白羊皮来,捺覆公体。吏白: 是曾拯一人死。 王捡籍覆视,示曰: 免之。恶虽多,此善可赎。 鬼又褫其毛革,革已粘体,不可复动,两鬼捉臂按胸,力脱之,痛苦不可名状,皮片片断裂,不得尽净,既脱,近肩处犹粘羊皮大如掌。公既生,背上有羊毛丛生,剪去复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