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士人
江南南昌县有士人某,读书北兰寺,一长一少,甚相友善。长者归家暴卒,少者不知也,在寺读书如故。天晚睡矣,见长者披闼入,登床抚其背曰: 吾别兄不十日,竟以暴疾亡。今我鬼也,朋友之情不能自割,特来诀别。 少者畏惧,不能言。死者慰之曰: 吾欲害兄,岂肯直告?兄慎弗怖。吾之所以来此者,欲以身后相托也。 少者心稍定,问: 托何事? 曰: 吾有老母,年七十余,妻年未三十,得数斛米,足以养生,愿兄周恤之,此其一也。吾有文稿未梓,愿兄为镌刻,俾微名不泯,此其二也。吾欠卖笔者钱数千,未经偿还,愿兄偿之,此其三也。 少者唯唯。死者起立曰: 既承兄担承,吾亦去矣。 言毕欲走。
少者见其言近人情,貌如平昔,渐无怖意,乃泣留之,曰: 与君长诀,何不稍缓须臾去耶? 死者亦泣,回坐其床,更叙平生。数语复起曰: 吾去矣。 立而不行,两眼瞠视,貌渐丑败。少者惧,促之曰: 君言既毕,可去矣。 尸竟不去。少者拍床大呼,亦不去,屹立如故。少者愈骇,起而奔,尸随之奔。少者奔愈急,尸奔亦急。追逐数里,少者逾墙仆地,尸不能逾墙,而垂首墙外,口中涎沫与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。
天明,路人过之,饮以姜汁,少者苏。尸主家方觅尸不得,闻信,舁归成殡。
识者曰: 人之魂善而魄恶,人之魂灵而魄愚。其始来也,一灵不泯,魄附魂以行;其既去也,心事既毕,魂一散而魄滞。魂在,则其人也;魂去,则非其人也。世之移尸走影,皆魄为之,惟有道之人为能制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