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法恶诞谩

卷九

容斋随笔 · 洪迈

原文 白话 对照

李广以私忿杀霸陵尉,上书自陈谢罪。武帝报之曰: 报忿除害,朕之所图于将军也。若乃免冠徒跣,稽颡请罪,岂朕之指哉! 张敞杀絮舜,上书曰: 臣侍罪京兆,絮舜本臣素所厚吏,以臣有章劾当免,受记考事,谓臣 五日京兆 ,背恩忘义。臣窃以舜无状,枉法以诛之。臣贼杀不辜,鞫狱故不直,死无所恨。 宣帝引拜为刺史。汉世法令,最恶诞谩罔上。广、敞虽妄杀人,一语陈情,则赦之不问,所以开臣下不敢为欺之路也。武帝待张汤非不厚,及问鲁谒居事,谓其怀诈面欺,杀之不贷,真得御臣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