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之水
《左传》所载列国人语言书讯,其辞旨如出一手。说者遂以为皆左氏所作,予疑其不必然,乃若润色整齐,则有之矣。试以《诗》证之:《扬之水》三篇,一《周诗》,一《郑诗》,一《晋诗》,其二篇皆曰 不流束薪 , 不流束楚 。《邶》之《谷风》曰 习习谷风,以阴以雨 ,《雅》之《谷风》曰 习习谷风,维风及雨 。 在南山之阳 , 在南山之下 , 在南山之侧 ; 在浚之郊 , 在浚之都 , 在浚之城 ; 在河之浒 , 在河之漘 , 在河之涘 ; 山有枢,隰有榆 , 山有苞亻乐,隰有六驳 , 山有蕨薇,隰有杞桋 ; 言秣其马 , 言采其虻 , 言观其旗 , 言醿其弓。 皆杂出于诸诗,而兴致一也。盖先王之泽未远,天下书同文,师无异道,人无异习,出口成言,皆止乎礼义,是以不谋而同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