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罚四卦

卷十二

容斋随笔 · 洪迈

原文 白话 对照

《易》六十四卦,而以刑罚之事著于《大象》者凡四焉;《噬嗑》曰 先王以明罚敕法 ,《丰》曰 君子以折狱致刑 ,《贲》曰 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 ,《旅》曰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。《噬嗑》、《旅》上卦为《离》,《丰》、《贲》下卦为《离》,离,明也。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,故设卦观象,必以文明为主,而后世付之文法俗使,何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