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涉大川
《易》卦辞称 利涉大川 者七, 不利涉 者一。爻辞称 利涉 者二, 用涉 者一, 不可涉 者一。《需》、《讼》、《未济》,指《坎》体而言。《益》、《中孚》,指《巽》体而言。《涣》指《坎》、《巽》而言。盖《坎》为水,有大川之象;而《巽》为木,木可为舟楫以济川。故《益》之彖曰: 木道乃行 ,《中孚》之彖曰: 乘木舟虚 ,《涣》之彖曰: 乘木有功 。又舟楫之利,实取诸《涣》,正合二体以取象也。《谦》、《蛊》则中爻有《坎》,《同人》、《大畜》则中爻有《巽》。《颐》之反,对《大过》,方有《巽》体,五去之远,所以言 不可涉 ,上则变而之对卦,故 利涉 云。